烟台中院成立于1950年8月15日,其前身是山东省人民法院莱阳分院,1958年10月18日,改称烟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,1983年11月1日,正式改名为山东省365娱乐。中院现辖芝罘区、福山区、莱山区、牟平区、开发区、高新区、蓬莱市、龙口市、莱州市、招远市、栖霞市、莱阳市、海阳市、长岛县14个基层人民法院,50处人民法庭。全市法院现有在编行政干警1644人,其中,中院221人,基层法院1423人。在全市法院干警中,法官942人,占57.3%;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1323人,占80.5%;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172人,占10.5%。中院内设26个职能部门,在221名中院干警中,法官158人,占71.5%;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212人,占95.9%;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57人,占25.8%;具有博士学位的1人。 近年来,在党委的正确领导,人大的有力监督,上级法院的科学指导,政府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,中院党组带领全市法院,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,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目标,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,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,深入践行“四心”工作法,突出抓执法办案、抓风险防控、促队伍建设三项工作,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,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,扎实开展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、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着力打造忠诚、干净、担当的法院队伍,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,为烟台率先走在前列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。全市两级法院年审执结案件超过10万件,标的额近270亿元。先后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,刑一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,开发区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,海阳市法院和长岛县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,王慧智法官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,郑学东法官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,祁云岭法官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