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所在位置: 首页 > 新闻中心 > 基层信息

牟平区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7年12月06日

  牟平区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中

  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

  今年以来,牟平区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00余例,其中,自动履行义务152人。近日,该院调研发现,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中,普遍存在依据不明确、公布不规范、制度约束力不强等问题,针对以上问题,该院认真分析研究,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解决对策:

  一是进一步明确程序要求,规范公布行为。加强对《民事诉讼法》《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等法律规定的研究学习,进一步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发布的要求。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司法解释,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工作制定实施细则,对公布的条件、范围、程序、方式等进行明确规定。提升执行干警素质,尤其是负责审核、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等的干警,通过工作例会、学习交流等途径,明确工作职责,增强工作责任心。

  二是积极与政府部门合作,建立联动机制。建议加大对失信人的身份属地制约,切实改变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成本过低的问题,可以探索与诚信办、税务、铁路、公安、海关等部门联合建立社会征信管理系统,形成全方位、相关联的社会信用信息库,定期更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,进行信用分数计算考量,使其在信用资质审核、评优评奖、商务出行等方面受到制约,从而提高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实效性。

  三是规范媒体宣传报道,保护信息隐私。通过网络、报纸、电视等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,或开展相关报道时,应严格审核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正确与否,将待公布信息中涉及个人或商业隐私、与履行判决义务关联性不大的内容进行适当处理,避免引发次生影响。在媒体发布前,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;媒体刊登后,要求媒体及时将刊登内容反馈,并禁止媒体随意对外发布;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,应及时通知媒体撤回信息。同时,增进与媒体的沟通,加强媒体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发布相关规定的了解学习。

  四是建立层级发布机制,加强信誉惩戒。建议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层级发布机制,即,第一层级发布的名单信息,主要用于限制人高消费、贷款、相关资质审核等事项;第二层级发布的名单信息,是经第一层级惩戒后仍不配合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,通过在互联网、报纸等媒体上公开发布名单,加大信用惩戒力度;第三层级,则是经前两层级后仍不履行义务的,进一步采取精准曝光、手机彩铃信誉惩戒等更直接有力措施,使“老赖”无处遁形、难以藏身,从而积极履行法律义务。

关闭

版权所有:365娱乐 ICP备案号:鲁ICP备13032396号
地址: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电话:立案(0535)6676002 信访(0535)6250847 纪检监督(0535)6676110 邮编:264000